安装项目部钢结构外委加工工程
是否使用CA证书投标:是
一、招标编号:ggjy-2024042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名称:
安装项目部钢结构外委加工工程
2.项目施工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阳逻经济开发区武汉一冶钢构有限责任公司。
3.招标工程范围:
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分包范围:
武钢高端取向硅钢绿色制造结构优化工程屋架系统制作及除锈刷油,中原高铁港数字展贸城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展厅、中轴廊桥钢结构制作工程公辅用房除锈刷油。
4.具体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钢材原材料切割下料、组装、焊接、校正、打磨、喷砂、除锈、探伤、厂内自检、油漆涂装、厂内倒运、构件来回运输等一切钢结构加工工作。
4.计价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
5.分包方式:
外委加工分包
6.工期要求:
工期总日历天数20天,满足现场安装要求。满足现场业主和招标人要求,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以招标人总网络工期的具体要求为准,符合招标人进场网络进度要求。
7.工程质量标准:
按
照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同时满足业主、监理提出的通过完工验收所应达到的质量要求。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本工程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为100%,主体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必须达到优良,单位工程质量优良率≥85%。
三、标书费、投标保证金:
标书费:100元整。
投标保证金提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2000元整。
收款人/账号:武汉一冶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青山支行,联行号:309521016038,银行账号:4160 1010 0100 8249 26,且必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一冶钢构安装项目部钢结构外委加工工程保证金/标书费”。各投标人凭回执到武汉一冶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联系人:龙乔瑀,联系电话:18627125130。 没有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直接取消其竞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给未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直接转成履约保证金,并补缴不足部分或采用我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交齐履约保证金。不接受个人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即个人账户汇入保证金为无效。
在投标过程中,若有违反招标法或不履行招标文件要约或中标后不实施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对造成损失的追偿权。
对明显违反市场规律,随意乱报价的投标人,招标人经过考察证实确认后,除作废标处理外,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