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使用CA证书投标:是
中冶置业财务共享中心银行账户集中管理项目招标公告1、 项目概况
1.1
招标人名称:中冶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1.2
建设单位:中冶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1.3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提供
1.4
招标编号:201315-2025-XXHZB01ZB06
1.5
项目名称:中冶置业信息化项目
1.6
部品名称:中冶置业财务共享中心银行账户集中管理项目
2、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 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相关业绩3项,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0万元(含)及以上,相关业绩为“银行账户集中管理”系统建设相关的有效实施并完成验收案例(须提供合同内容作为案例证明,包括: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双方盖章页等文件、验收文件,隶属于同一集团内不同于投标人的其他独立法人业绩可计入)。
2.3项目总监具有:5年(含)及以上工作年限,5个(含)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拟派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含)。
2.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全套“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
报名
3.1 投标人应按照时间交纳标书评审费200 元,该项费用以电汇或者现金形式收取,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2 收款单位名称:中冶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 北京银行建国支行,账 号:01090329400120103006921,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2911室,联系人:张工,电 话:010-60958713。
3.3招标人在收取该项费用时,开具收据,报名缴费供应商如需开具发票,可自行到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2915室办理。招标人不做统一办理和通知,投标人标书评审费如果是电汇,需将电汇底单截图发送至电子邮箱zyzyfwcg@mcczy.com,要求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和部品名称,并及时通知本次招标的采购经办人。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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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