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使用CA证书投标:是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阳白云G(17)065项目已由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520113-2017-CR-0084)及补充合同(编号:2024002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阳兴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贵阳兴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
2.2项目概况:贵阳白云G(17)065项目,项目地块位于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龚家寨片区青龙大道与白沙关西路西北侧,四至为:东至青龙大道,南至白沙关西路,西至已建恒大未来城及绿地新里城,北至建安东路。距白云区政府2.4km,距白云北站2.1km,距贵阳北站8.4km。地块总用地面积116468.8平方米(174亩),净用地面积84475.6平方米(126亩)。
2.3招标范围:贵阳白云G(17)065项目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包括示范区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大区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以及营销围蔽及阵地包装。本项目景观设计面积约82732平方米(暂定)。其中,示范区面积约12000平方米(含6700 平方米红线外公园绿地,5300平方米销售中心前后场);交付大区面积约56029平方米,红线内道路面积约7603平方米,红线外公园绿地改造面积约7100平方米。设计阶段包括景观方案设计、景观施工图设计、海绵城市专项设计配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规定。
2.4设计服务期限:60个日历天(含图纸设计及图审通过;不包括后期服务时间,后期服务期限至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应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以上,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证明文件;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 3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1个含商业街的房建工程项目景观设计业绩;
3.4企业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在近三年完成过1个含商业街的房建工程项目景观设计业绩,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主创设计工作年限不少于8年。配备的园建、绿化、园林水电、园林结构等施工图专业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以上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