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使用CA证书投标:是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阳明嘉项目已由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520113-2019-CR-005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阳明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贵阳明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住宅区域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
2.2项目概况:项目坐落在观北中心的泉湖板块,东邻城市主干道云环路,北靠优品路,西接城市快速路宾阳大道,南拥马鞍山公园,交通便捷,周边城市配套成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7.37万㎡;计容建筑面积:27.46万㎡;地下室面积:约9.84万㎡;住宅面积:18.71万㎡;商办面积:6.13万㎡;幼儿园、中学面积:2.35万㎡。根据项目开发时序及体量关系,本次招标采购范围建议为宗地三、宗地四、宗地五及示范区范围内的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其中大区景观设计面积约6万平米,示范区景观设计面积约8500平米。
2.3招标范围:贵阳明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包括展示区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大区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以及营销围蔽及阵地包装。根据项目开发时序及体量关系,本次招标采购范围建议为宗地三、宗地四、宗地五及示范区范围内的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其中大区景观设计面积约6万平米,示范区景观设计面积约8500平米。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规定。
2.4设计服务期限:
(1)完成展示区景观设计,70个日历天
(2)完成项目大区景观方案设计,30个日历天
(3)完成项目大区景观扩初设计,30个日历天
(4)完成项目大区景观施工图设计,30个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企业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在近三年完成过同类设计项目,并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从事主创设计工作年限不少于8年。配备的方案主创、园建、绿化、园林水电、园林结构等专业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以上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投标人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或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近半年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 3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近三年完成过同类的住房建设项目景观设计业绩;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证明文件;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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