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使用CA证书投标:是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决定对本公司与天津市福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程序 所需的法律服务进行招标。
1.
招标范围:
该案件专项法律诉讼服务需提供如下服务:
(1)对该案件所涉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2)根据案件办理的需要,进行调查取证或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3)根据事实和法律拟写法律文书;
(4)按规定的时间代理执行程序,并每周向我公司汇报案件进展情况;
(5)全面调查被告财产情况,协助配合法院执行;
(6)应保守在办案过程中知悉的我公司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委托代理关系结束后仍有保密义务;
(7)该案件相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正式注册且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法律咨询服务等相关营业范围的法人公司,投标人应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等),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纳税人等级:小规模纳税人及以上;
(3)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截止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法律相关服务)业绩;
(4)信誉要求:未被列为法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即严重失信主体或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供应商和五矿二十三冶灰名单,投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被列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供应商的,其报价将视为无效;已经进入评标阶段的,将做废标处理;处于定标阶段的不予授标;
(5)恶意诉讼情况:近3年与五矿二十三冶及分子公司无恶意诉讼纠纷;
(6)其它要求:投标人已注册准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五矿供应链平台(以下简称:五矿供应链平台)(*/),且能正常参与线上投标工作。
3.投标报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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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