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使用CA证书投标:是
贵阳明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筑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阳明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已由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520113-2019-CR-005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阳明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贵阳明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贵阳明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筑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坐落在观北中心的泉湖板块,东邻城市主干道云环路,北靠优品路,西接城市快速路宾阳大道,南拥马鞍山公园,交通便捷,周边城市配套成熟。根据项目管理部审批的营销定位策划报告及可研版强排方案,方案计容总指标27.46万方(含已建幼儿园0.6万及中学1.74万方),产品业态中:其中住宅约18.7万方(高层约13.73万方,叠拼洋房约4.97万方),LOFT公寓约3.5万方,集中商业+住宅底商约2.65万方,配套面积0.27万方。地下室不计容面积约9.8万方,总建筑面积约35万方。
2.3招标范围:贵阳明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筑方案设计,包括项目总体概念规划图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地块内地库、住宅、商业及配套单体方案及扩初设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规定。
2.4设计服务期限:45日历天,计划开始时间2025年3月31日,计划结束时间2025年5月15日,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 3 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至少具有1个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0平方米的房建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证明文件;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