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使用CA证书投标:是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对 南矿万吨废水处理站设备设施大修 进行自主公开招标采购。一、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矿万吨废水处理站设备设施大修。
2.项目地点:湖南省冷水江市锡矿山南矿。
3.项目要求: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控制标准》(GB50352-2020)、《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17)等标准和规范,按照大修内容做好故障检修,使南矿万吨废水处理站设备设施的各项性能指标保持在标准范围内,并保证正常生产需要。
(二)大修内容
一、设备拆除部分:1、絮凝剂搅拌装置;2、石灰乳输送泵;3、计量泵(加药泵);4、减速机(生物制剂配制罐);5、生物制剂输送泵;6、生物制剂配制电动葫芦线槽;7、石灰乳储槽液位计;8、絮凝剂临时输送泵;9、淤泥池转输送泵;10、浓密池底泥蝶阀、检查接线等部分;11、七千吨沉淀池内填料斜管拆除,水池清洗。
二、设备购入、安装、调试部分:1、絮凝剂搅拌装置;2、石灰乳输送泵;3、计量泵(加药泵);4、减速机(生物制剂配制罐);5、生物制剂输送泵;6、生物制剂配制电动葫芦线槽;7、石灰乳储液位计;8、絮凝剂临时输送泵;9、淤泥池转输送泵;10、浓密池底泥蝶阀、检查接线;11、七千吨沉淀池斜管填料安装;12、沉淀池出水端外墙防渗处理。
三、废水处理池内改造:1、清挖污泥、人工担运100m;2、基层处理水洗等部分。
四、其他:1、钢材半成品运输,汽车运距 20km以内;2、以上钢构件除锈氯磺化漆二底二面等部分。
(三)材料、配件更换
材料、配件均为标准件,保证招标人的南矿万吨废水处理站设备的正常运转。
(四)大修完工日期
中标人接到大修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设备现场,进行南矿万吨废水处理站设备设施大修,按照相关设备大修标准确保大修质量。大修完工日期2025年2月25日。
(五)验收标准
大修期间,中标人做相应大修记录,南矿万吨废水处理站设备设施正常运行一个月后,经招标人相关部门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控制标准》GB50352-2020、《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17等标准和规范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双方各保留大修资料并备案。
(六)大修质保期
大修质保期为1年(其中不锈钢制造件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二、投标报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58564.72元(含税,其中建筑安装税率为9%,设备购置税率为13%),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结算、支付方式
按招标人确认的南矿万吨废水处理站设备设施大修报价清单结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建筑安装税率为9%,设备购置税率为13%。
四、招标人、中标人相关要求:
(一)招标人责任:
1.招标人向投标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合同价款。
2.招标人派代表现场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办理验收手续等。
(二)中标人责任:
1.保证接到通知后3天内到现场对南矿万吨废水处理站设备设施进行大修,承担抢修任务时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
2.中标人向招标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保质完成南矿万吨废水处理站设备设施大修任务。
3.中标人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大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应由中标人自行负担。
4.中标人应合理组织南矿万吨废水处理站设备设施大修的施工,保证大修任务按期完成。
5.中标人应具有机电工程施工相关资质证书。
(三)投标人需提供以下主要资料,形成投标文件:
1.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附件2〈投标函〉;
3.附件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红色公章;
4.附件4资质证书;
5.附件5相关业绩证明资料;
6.附件6其他证明投标人实力或服务的文件(格式自拟);
7.附件7开标一览表〈报价单及明细报价单〉;
8.附件8工程量清单。
投标书资格证明材料和技术响应文件需按上述顺序组织,在开标前制作标书并在*投标。
(四)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之前,应全面了解本次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及其它要求,保证投标正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投标具体内容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
2.招标人要求在合同签订后按约定开始履行。
3.平台仅支持PDF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平台签到;解密时间默认为:20分钟;超过解密时间(招标人不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解密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开标异议需在5分钟内提出。
4.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所报投标文件内容不得更改。
五、其它相关要求
(一)项目的质量、安全与验收
1.中标人应确保南矿万吨废水处理站设备设施大修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2.南矿万吨废水处理站设备设施大修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招标人一经发现,中标人必须重新大修,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且由中标人承担重新大修的费用。
3.中标人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大修,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大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招标人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施工,坚决杜绝一切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并确保不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项目完工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二)项目最终结算
1.项目结算依据:经双方确认的南矿万吨废水处理站设备设施大修报价清单为结算依据。
2.项目结算时间:大修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必须及时将大修清单交给招标人审查。经招标人审查,认为中标人提交的大修清单不完整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补充完善,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补充完善,否则,由此造成结算延误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三)违约
1.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国家、行业、地区有关南矿万吨废水处理站设备设施大修技术规程、规范组织施工。为了按时完成大修任务,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大修进度、质量进行考核,如未按时完成大修任务,招标人按照中标合同约定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2.当因中标人原因大修项目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中标人自费修补缺陷,使其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果不能修复或中标人不愿意修复的,或者经两次修复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标准的,则招标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结算维修费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赔偿招标人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当发生其它情况的中标人违约时,中标人赔偿招标人相应的损失。
六、招标方式: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南矿万吨废水处理站设备设施大修项目进行自主公开招标采购。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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