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使用CA证书投标:是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由于生产经营需要,根据相关要求决定对本公司下属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区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主体施工劳务分包工程进行招标。
1.工程名称: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区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 位于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青岛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嘉度污水处理厂西侧、海湾路以东、泰水东路以北、健水东路以南
3.招标范围:括但不限于五矿二十三冶瑞和公司平度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区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图纸之内(含设计变更)的所有主体工程劳务分包工程。(祥见招标清单)
4.分包方式:劳务分包
5.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按省级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标准实施,创建文明示范工地。
7.工期要求:300天 ,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8.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正式注册且必须具备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的法人,投标人应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纳税人等级: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3)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截止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劳务分包工程等相关的施工承包业绩;
(4)信誉要求:未被列为法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即严重失信主体或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供应商和不存在五矿二十三冶约定禁止投标的情形;
(5)恶意诉讼情况:近3年与五矿二十三冶及分子公司无恶意诉讼纠纷;
(6)其它要求:投标人已注册准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五矿供应链平台)(*/),且能正常参与线上投标工作。
9.拟任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 建造师执业资格,劳务分包不做要求。
10.投标报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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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