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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金车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室外专业分包工程

是否使用CA证书投标:是

  徐州金车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 工程由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现对该工程的 室外专业分包工程 进行施工招标。

序号

内容规定

1

招标人名称: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

2.1

 

 

 

2.2

 

 

2.3

 

 

 

2.4

 

 

 

2.5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徐州金车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室外专业分包工程  

建设地址:位于江苏省徐州市徐海路南侧、乐业路以西、崇德路以东                                                   

工程规模:徐州金车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室外专业分包工程 施工。                                         

工程质量标准: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竣工移交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工程质量及施工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要求、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和验收规范要求,所采取的一切保证安全和质量的施工费用为一次性报价,后期不再增加。

工期要求:工期   日历天,具体工期需满足现场实际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               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日;

工期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建设单位承诺的工期。施工进度及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招标人现场项目部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满足工期要求的施工材料及作业人员的要求。

施工过程中如有因招标人或建设单位原因发生的延期,投标人必须及时提出并做好记录和保留书面证据,否则总工期不予顺延。若因投标人原因不能满足工期要求的,每拖期一天按1000元计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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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室外专业分包工程

本工程招标分为  1 个标段招标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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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式:室外专业分包工程为专业分包。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招标人提供的材料见备注栏,除此之外的材料由投标人提供,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但采购前必须得到招标人的认可。

主材供应方式具体见报价说明

5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

本工程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变更资料备案结束;

(1)  按月计量支付已完工程量对应经审核后的建筑安装工程费60%

(2)  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经审核后的建筑安装工程费70%

(3)  备案完成、资料移交档案馆并工程移交发包人后支付至经审核后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的80%

(4)工程结算审计完毕后支付至竣工结算价款的97%

(5)竣工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于缺陷责任期满后按实际情况支付保修金余额。

6

6.1

6.2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装饰装修二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要求真实。如核实发现有一项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7

7.1

7.2

 

7.3

7.4

 

 

 

 

7.5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日有效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公布时间为准

开标时间:具体时间以*公布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供应商登录(*/logonAction.do)填报企业相关资料行网络注册认证,通知我公司进行资审后,获取账号密码后进行报名。

评标原则:招标平台评分细则(发现网上报价IP地址完全一致的,视作串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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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8.2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人民币20000元)。开标前必须获得招标人财务的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投标单位将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合成一笔打到招标人账户,打款时应注明投工程名称,如:徐州金车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室外专业分包工程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招标人账户。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账号:3100156010005000354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邯郸路支行,联系人:周薇,电话:15000831715没有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直接取消其竞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未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补缴不足部分。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严禁以个人名义缴纳,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如果投标单位是一冶的债权单位,可以找财务办理相关手续抵扣投标保证金。

出现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保留追究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损失的权利。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消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投标人有串标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同时否决其投标。

  3)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定分包合同,或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因中标人原因在签订施工分包合同前无法取得中国一冶施工许可证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5)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分包合同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无息退还给投标人。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暂不予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每个标段5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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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秉臣    联系电话:17315392309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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