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使用CA证书投标:是
五矿二十三冶格派新能源电池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钢筋、砼、泥付工(综合管廊、氧气站等)劳务分包招标公告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由于生产经营需要,根据相关要求决定对本公司下属 格派新能源电池材料一体化(一期)项目钢筋、砼、泥付工(综合管廊、氧气站等)劳务分包进行招标。
1.工程名称: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格派新能源电池材料一体化(一期)项目
2.工程地点:广西省钦州市钦南区
3.招标范围: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格派新能源电池材料一体化(一期)项目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施工图纸和相应法规、规范、标准之内206废酸和酸性废水处理站、301高镍锍储存及球磨车间、304镍钴蒸发结晶车间(一层二层砌体、抹灰、地面劳务)、401氧气站、412生产废水处理站、417初期雨水处理站、602综合管廊、办公控制中心、研发楼、报告厅共计10个单体的钢筋、砼、泥付工分项工程(含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招标答疑、设计单位出具的图纸答疑、施工图审查回复意见、技术交底内容等)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工种的成品保护、文明施工(场地清理及垃圾转运)、材料转运(含二次及以上)、检查发生用工需发生的所有劳务(除上述单体外,其余单体不包含在本合同施工范围内)。
4.分包方式:劳务分包
5.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按省级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标准实施
7.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365日历天,具体开竣工及中间节点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8.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正式注册且必须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的法人公司。投标人应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纳税人等级:一般纳税人
(3)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截止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包含有本标采购需求范围内至少其中一个工程的劳务分包类似业绩;
(4)信誉要求:未被列为法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即严重失信主体或失信被执行人)且
未被列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供应商和五矿二十三治灰名单,投标过程中发现投
标人被列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供应商的,其报价将视为无效;已经进入评标阶段的,将做废标处理;处于定标阶段的不予授标。
(5)诉讼情况:近3年与五矿二十三冶及子分公司直管企业无诉讼纠纷;
(6)其他要求:投标人已注册准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五矿供应链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五矿供应链管理平台)(*/),且能正常参与线上投标工作。
9.投标报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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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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