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使用CA证书投标:是
十七冶 工建 分 公司 马鞍山市博望区长三角一体化基础设施提升(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新市初级中学宿舍楼新建项目 劳务 工程 招标 公告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现对 工建 分公司 马鞍山市博望区长三角一体化基础设施提升(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新市初级中学宿舍楼新建项目劳务 工程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201306-2025-GJ0427-LW-01GJ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长三角一体化基础设施提升(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新市初级中学宿舍楼新建项目—劳务分包工程
2.招标范围及概况:
工程概况:本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3903.75平方米,整个地块规划建设马鞍山博望区 新市初级中学宿舍楼,本次设计为1栋6层的学生、教师宿舍楼,1栋5层学生宿舍楼。
招标范围: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所有单体工程的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砌筑工程、抹灰工程、楼地面工程、室内涂料工程等全部内容。(以施工任务划分单为准)
其他:本工程执行新税法规定,投标人按9%增值税进行缴税,如在施工过程中税率发生变化、调整,投标人按最新相关文件执行。招标人有权调整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税率部分价格。投标人遵循“先开票、后付款、不见票不付款”的原则。投标人向招标人申请付款前,应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税款由投标人承担,如投标人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将不予付款,投标人承诺向招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并与本合同相一致。
3.工程建设地点:马鞍山市博望区
4.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6.其它要求:
工程安全施工要求:无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无污染事故,无环境破坏事件,无人员伤亡事故。
工程文明施工要求:满足发包人及招标人要求。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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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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