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使用CA证书投标:是
招标通知
一、招标编号:ggjy-2025027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名称:泸西至丘北至广南至富宁高速公路(红河段)钢箱梁工程安装劳务分包工程
2.项目施工地点:云南省泸西县、弥勒市。
3.招标工程范围:泸西至丘北至广南至富宁高速公路(红河段)钢箱梁工程钢箱梁、盆式支座安装。
4.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构件的卸车堆放、构件半成品、成品的场内二次倒运与装卸,构件吊装(包含辅材及小型工机具等)、栓接及焊接、探伤检测、栓钉焊接及校正、支座安装、支架底板安装;盆式支座定位安装、焊接固定;依据我方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支架(包含顶推支架、安装支架)的安装、倒运及拆除;顶推过程中的导梁、垫块施工;顶推工作中的劳务施工;临时支架搭设拆除,成品保护,场地清理,竣工验收;满足设计图纸及承包方的要求。
5.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6.分包方式:劳务分包,并对承包范围内各项内容实行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消防、现场文明施工等责任总负责。
7.工期要求: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满足现场业主和招标人要求,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以招标人总网络工期的具体要求为准,符合招标人进场网络进度要求。
8.工程质量标准:按照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同时满足业主、监理提出的通过完工验收所应达到的质量要求。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必须无条件修复至合同规定标准,且工期不顺延。
三、标书费
标书费:100元整。
收款人/账号:武汉一冶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体育支行,银行账号:9558850200001881312,且必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泸西至丘北至广南至富宁高速公路(红河段)钢箱梁工程安装劳务分包工程标书费”。各投标人凭回执到武汉一冶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联系人:龙乔瑀,联系电话:18627125130。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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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