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通知编码: | *587 | 采购通知名称: | 十七冶青岛分公司京师文园居住小区项目商业区塔吊(三标)租赁服务采购-2025KJ | 采购联系人: | 王旭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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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电话: | *925 | 采购联系人传真: | 采购联系人EMAIL: | *49@qq.com | |
十七冶
青岛分公司青岛分公司京师文园居住小区项目商业区塔吊(三标)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十七冶青岛分公司京师文园居住小区项目需要,现拟对工程需租赁的塔吊进行采购,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直接采购。本次招标通过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mcc.com.cn)进行。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及概况: 本次招标为中国十七冶集团青岛分公司京师文园居住小区项目塔吊租赁服务。(具体以项目部下发的任务划分单为主)
租赁塔吊2台,型号:QTZ80(6010) ,独立高度:40.5米。QTZ100(6013)独立高度:40.5<H≦80
塔吊司机及信号工由设备出租方提供。
1.2工程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
1.3暂定租赁期:5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2.1资格要求:
(1)需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 %);
(3)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用于该项目的塔吊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设备需附相关出厂证明,备案时相关人员证件由中标人自行提供,不增加任何费用,不得影响招标人使用。
(5)操作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工作,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工作。
(6)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义务的行为,不存在欠薪导致集体讨薪的行为;被十七冶各级项目监管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合格制进行评审。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7月2日 8:30 ,
5、控制价为:340186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联系人:孙创创 *803
招标部门:十七冶青岛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87号产业园4号楼4层
时 间:2025年7月15日 |
序号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报价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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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租用\塔吊TC6013租赁 | 项 | 1 | 0.09 | 2025-07-18 | 技术标准:QTZ80(6010)h≤40.5,QTZ100(6013)40.5≤h≤80,共两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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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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