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使用CA证书投标:是
招标通知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由于生产经营需要,根据相关要求决定对本公司下属江西铜业集团银山矿业井下8000t项目采掘作业(铅锌系统)劳务分包进行招标。
一、工程名称: 五矿二十三冶银山矿业井下8000t项目采掘作业(铅锌系统)(主合同编号JTYS-JH-2025-001)。
二、工程地点: 江西省上饶市银山矿矿区。
三、招标范围: 五矿二十三冶江西铜业银山矿业井下8000t项目采掘作业有关铅锌采区部分的凿岩、采区内通风排水、矿石铲装、不稳固地段的支护、采空区充填、滤水挡墙的架设、充填水的排放以及采准、切割工程、矿石运至采区溜井,废石运至采区废石溜井,以及其它由招标人委托的劳务作业。
四、分包方式: 劳务分包,包含人工费、小型工器具、工作面的辅助材料、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且固定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变动等。
五、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的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及设计文件要求,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六、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建设方银山矿业及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公司《2023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图集(井下采掘施工类分册)》标准要求。
七、工期要求:
计划总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
计划总竣工日期:以招标人要求完工时间为准。
八、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正式注册且必须具备施工劳务资质的法人,投标人应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纳税人等级:小规模纳税人及以上/一般纳税人
(3)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截止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矿山劳务业绩。
(4)信誉要求:未被列为法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即严重失信主体或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供应商和不存在五矿二十三冶约定禁止投标的情形;
(5)恶意诉讼情况:近3年与五矿二十三冶及分子公司无恶意诉讼纠纷;
(6)其它要求:投标人已注册准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五矿供应链平台)(*/),且能正常参与线上投标工作。
九、投标报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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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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