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询价通知书编码: | 20251203400 | 询价通知书名称: | 中冶天工漯河市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施工升降机租赁、安拆询价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赵玥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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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联系人电话: | * | 采购联系人传真: | 采购联系人EMA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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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
采购
公告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公司漯河市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施工升降机租赁、安拆进行询价采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编号:201305安徽-2025-2384-施工升降机租赁、安拆-XJ02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冶天工漯河市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施工升降机租赁、安拆询价采购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暂定租赁机械设备内容:设备名称:施工升降机;型号:60米以下(SC200/200);数量:1台*9个月;年限要求:不超过3年;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对施工升降机质量要求标准(详见采购清单),【含】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
(2)交付地点:河南省漯河市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江路与庐山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中冶天工漯河市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工地。项目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薛升 *。
(3)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日内交付,具体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以《物资进场计划》通知数量、时间为准。报价响应人承诺通过积极措施满足采购人制定的总工期及节点工期(含相关调整工期)的要求。
(4)租赁期限:暂定租赁期限:自 2025 年12月20日至 2026年9月20 日,共计275 天,实际起租日为设备通过验收并实际使用之日,实际截止日为采购人发出的设备停用通知之日。
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询价文件。
四、报名须知:
报价响应人可登录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模块”)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依据文件要求于采购模块上在报价截止日前进行网上报价。(注意:报价响应人需持有平台的CA证书),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填报企业相关资料,可按采购模块要求自行进行网络免费注册认证。
采购模块询价编码:20251203400
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五、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揭示时间:(以五矿供应链管理平台采购模块最终发布时间为准)
六、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玥雯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zczx511@ctmcc.com.cn
联系地址: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西二道88号
采购组织机构: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
时 间: 2025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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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报价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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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租用\施工升降机SC200/200租赁 月 | 项 | 1 | 0.09 | 2025-12-20 | 技术标准:GB/T 10054.1-2021、JGJ215-2010。计量方式:投入使用的设备台数×租期。付款方式:(1)、塔式起重机租赁费:第一笔付款:工程施工±0节点完成之日起(预计2026年1月30日),30日内支付至累计结算金额的50%。第二笔付款:租赁设备拆除完毕并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后(预计2026年5月30日),30日内支付至总结算金额的80%。尾款支付:剩余20%尾款,自第二笔付款节点起6个月内无息付清。(2)、施工升降机租赁费:第一笔付款:租赁设备拆除完毕并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后(预计2026年6月30日),30日内支付至总结算金额的80%。尾款支付:剩余20%尾款,自上述付款节点起6个月内无息付清。(3)、安拆费(含进出场费):第一笔付款: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支付至安拆费结算金额的50%。第二笔付款:设备拆除完毕并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后,30日内支付至安拆费总结算金额的100%。支付方式:银行现汇。送货地点: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南张街道任城大道南侧任城公安局南张分局东侧济宁公交三公司西侧。工程部位:济州发展商务中心项目工地。收料人姓名:回兆丰。联系方式:*。 | ||||||||||||||||||||||||||
| 2 | 租用\施工升降机安拆费SC200/200 台 | 项 | 1 | 0.09 | 2025-12-20 | 技术标准:GB/T 10054.1-2021、JGJ215-2010。计量方式:验收并完成进场场的设备台数、投入使用并安拆完成的设备台数×次数。付款方式:(1)、塔式起重机租赁费:第一笔付款:工程施工±0节点完成之日起(预计2026年1月30日),30日内支付至累计结算金额的50%。第二笔付款:租赁设备拆除完毕并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后(预计2026年5月30日),30日内支付至总结算金额的80%。尾款支付:剩余20%尾款,自第二笔付款节点起6个月内无息付清。(2)、施工升降机租赁费:第一笔付款:租赁设备拆除完毕并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后(预计2026年6月30日),30日内支付至总结算金额的80%。尾款支付:剩余20%尾款,自上述付款节点起6个月内无息付清。(3)、安拆费(含进出场费):第一笔付款: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支付至安拆费结算金额的50%。第二笔付款:设备拆除完毕并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后,30日内支付至安拆费总结算金额的100%。支付方式:银行现汇。送货地点: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南张街道任城大道南侧任城公安局南张分局东侧济宁公交三公司西侧。工程部位:济州发展商务中心项目工地。收料人姓名:回兆丰。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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