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使用CA证书投标:是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致:潜在投标人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兴安银铅氧气站承包项目,现对VPSA制氧装置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兴安银铅氧气站承包项目
1.2
建设单位: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1.3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提供
1.4
招标编号:983-4.28.006
1.5
招标内容:VPSA制氧装置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见附1:招标货物一览表)
1.6
合同工期:
(1)2025年11月30日前全部设备运抵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2026年12月15日前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
(3)2025年12月25日前完成完工验收
1.7
项目地点:内蒙古省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煤电化基地,兴安银铅氧气站承包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以下称现场)
2.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国家税务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或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2.3
投标人近五年内有2个及以上同类型产品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同类型产品销售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签字盖章页等〉,且须清晰体现产品名称、规格参数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4
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内容相关的设计、生产制造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如涉及行政许可的,则还须提供许可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5
投标人应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或在开标当日查询,以最新结果为准。)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2.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报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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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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