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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二十三冶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原山采准工程施工项目劳务分包招标

是否使用CA证书投标:是

  招标通知书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由于生产经营需要,根据相关要求决定对本公司下属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原山采准工程施工项目劳务分包工程进行招标。

一、工程名称:五矿二十三冶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原山采准工程施工项目

二、工程地点: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河路口镇

三、招标范围五矿二十三冶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原山采准工程施工项目原山探矿施工、注液井施工、注液井附属工程施工、110mmPVC管道安装施工、导流孔施工、标准巷道施工、导流巷道施工、避水沟施工、钢丝复合管安装施工、钢丝复合管管件安装施工、钢丝复合管拆除施工、注液井回填施工。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四、分包方式:劳务分包。包含人工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包主材、小型工器具、工作面的辅助材料的方式承包且固定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变动。

五、质量要求:1.按国家现行的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及设计文件要求,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2.钻孔直径100mm,深度以钻孔穿透矿层或遇到特殊情况无法继续钻探为准(根据现场条件,由招标人现场管理人员适当调整);

3.配合招标人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做好探矿取样工作;

4.以招标人指定的矿块区域为准,逐个矿块依次进行施工,验收时也以施工前招标人确定的矿块区域为准,逐个验收,超出矿块区域的工程量,不予验收和结算,且投标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六、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生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应遵循的安全责任条款规定(合同所定工程费用中已包含按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组织的安全正常施工所需的各种措施费用)。还需遵守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现行的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风险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行政、民事责任。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材料及期材料的包装物的堆放、存贮,按国家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进行自行堆放,存贮,回收处理,对材料包装的处置等,按国家环保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七、工期要求:合同暂定365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

八、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正式注册且必须具备施工劳务资质的法人,投标人应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纳税人等级:小规模纳税人及以上/一般纳税人

3.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截止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矿山或尾矿库劳务业绩;

4.信誉要求:未被列为法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即严重失信主体或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供应商中国中冶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和不存在五矿二十三冶约定禁止投标的情形;投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以上情形的,其投标将视为无效;已经进入评标阶段的,将做废标处理;处于定标阶段的不予授标。投标人信誉情况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和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5.恶意诉讼情况:近3年与五矿二十三冶其下属分子公司无恶意诉讼纠纷;

6.其他要求:投标人已注册准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五矿供应链平台)(*/),且能正常参与线上投标工作;

九、投标报名及**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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