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使用CA证书投标:是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阳明嘉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520113-2019-CR-0052)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贵阳明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贵阳明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示范区精装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
2.2项目概况:项目坐落在观北中心的泉湖板块,东邻城市主干道云环路,北靠优品路,西接城市快速路宾阳大道,南拥马鞍山公园,交通便捷,周边城市配套成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7.37万㎡;计容建筑面积:27.46万㎡;地下室面积:约9.84万㎡;住宅面积:18.71万㎡;商办面积:6.13万㎡;幼儿园、中学面积:2.35万㎡。根据项目开发时序及体量关系,其中临时营销Blunch空间接待约300平方;销售中心约850平方;实景体验会所约1610平方精装修设计;办公区430平方;公区架空区域会所及首层、地下室大堂、标准层、地下室入口光厅约880平方 ;样板房设计面积约430平方。
2.3招标范围:贵阳明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示范区精装修设计,包括示范区临时营销Blunch空间销售中心、实景体验会所、办公区、公区架空区域会所及首层、地下室大堂、标准层、地下室入口光厅、样板房等精装修设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规定。
2.4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应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及以上,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证明文件;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 3 年( 2022 年 4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同类设计项目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4企业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主案设计师拥有同类业绩至少 2 个,善于沟通,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经验;具备本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年内(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或单位证明,以及社保复印件或扫描件)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